摘要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具备资格的融出方开展的场内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其本质为担保资金借贷。因其相较于传统担保借贷业务更具效率、更具优势,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规模可观的交易类型。然而,目前我国《民法典》与《证券法》尚缺乏对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立法回应,交易和违约处置的规则更多依赖监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指引、司法解释及各地法院的审判指引。本文结合司法实务,从场内处置和司法处置两个方面,系统分析了债权人在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纠纷处置方面的行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