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中流砥柱,素来应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平稳等社会主义发展需求,已然享有了对能源、通信等社会公益行业的垄断和专营,这本无可厚非,也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蓝图和构想。但与此同时,却有一些盈利性乃至公益性的国企,在依仗国企的特殊身份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还一边向国家申请补贴,有的还上市参与资本市场的竞争。一些地方政府,唯"国"是"补",将补贴作为招揽国企和逆势挽救僵尸国企的工具。相应的,真正需要政府补贴和扶持的民营企业却一直久旱微雨,生存空间受到严重的挤压。各级政府有必要将企业补贴的发放和区域经济产业布局相结合,在竞争性行业中守住市场公平的底线。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