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旨在彰显现代司法的宽容精神,是重大的制度创新。在对"认罪""认罚"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辨析的基础上,提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四个判断标准为意志自由标准、主观明知标准、理智选择标准、真诚悔罪标准,并且提出自白任意性规则是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基础规则。对认罪认罚自愿性进行实践考察,分析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真实性以及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合法性之间的关系,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