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传统金融监管在面临具有创造性破坏特点的金融科技时,明显陷入了“刚性制度陷阱”,亟需践行动态监管理念,增强其与金融科技间的匹配。本文数理计算31省市“金融科技——金融监管”匹配度、考证了二者匹配对金融效率提升的重要性,验证了我国“监管盒沙”试验对金融效率提升具有显著作用。提高金融科技与金融监管的匹配、践行动态监管理念,理论上有利于制度与技术的协同,为我国创新动态监管理念、夯实动态监管体系提供科学依据,实践上有利于深化监管科技应用、提升地方金融科技监管效能,为实现“防风险”与“提效率”双重目标提供现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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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