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媒体刷量及其治理

作者:张东平
来源:未来传播, 2020, 27(06): 27-34.
DOI:10.13628/j.cnki.zjcmxb.2020.06.004

摘要

草创时期的自媒体规模扩张与涉罪风险相伴而生。"流量为王"的营销杠杆为代刷粉、刷票等"黑产"滋长提供了温床。刷量误导了受众注意力资源的配置,不仅孳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更沦为虚假广告、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助推支点。从传媒经济学角度分析,唯利主义驱使下的刷量符合理性人假设,其以低成本攫取流量高收益,折射出媒介市场自主调节的失灵。尽管人工刷量的识别难度较大,但平台研发升级智能监测技术仍不失为对抗刷量的一剂良药。刷量违背了公序良俗,不仅构成民事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而且扰乱了公共传播秩序,应予以经济、行政制裁及治安处罚。自媒体刷量治理宜遵循"阶梯化"策略,构建行业自律、平台尽责、行政监管及刑事规制等协同并举的立体模式。

  • 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