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不同性质资本的混合只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契机,旨在通过这个契机,促进国有企业全面改革,通过改革提高经济效益,这就是国有企业以"混"促"改"的深刻含义。因此,要坚决防止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为混而混、以混代改、一混则灵"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