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得到初步发展,但是仍未能在违约领域承认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此,文章分析了违约精神损害的必要性、正当性及其确立标准,并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若干因素进行排序,以期突破违约不能承认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并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更加具体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