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探索生产安全触电事故的原因规律,使用基于行为安全理论的事故致因"2-4"模型对2016—2018年深圳市84起生产安全触电事故的致因进行归类统计及分析。结果表明:操作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共5类,其中未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占比67.86%)最易出现;管理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共7类,其中安全教育培训缺欠(占比86.90%)最易出现;不安全物态共5类,其中安全保护装置缺失(占比53.57%)最易出现;事故相关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知识不足导致的安全意识不高和安全习惯不佳的情况;组织安全管理体系缺欠共4类,并且事故中均存在组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缺欠的情况,可进一步分为6类,其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缺欠(占比86.90%)最易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