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募基金作为继银行贷款和IPO之后第三种主要的融资手段,在全球金融市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在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也越来越无法忽视。美国作为世界上私募基金行业最发达的国家,其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我国作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后起之秀,尽管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在监管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本文全面回顾了美国私募基金监管改革的历程,并结合我国私募基金的现状,提出在法律层面将私募基金纳入全面监管,完善监管法律体系,明确界定内涵和外延建立私募基金强制托管制度,强化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协调,明确监管与自律的边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建议,以促进我国私募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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