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危重孕产妇主要指的是自妊娠起至产后42 d发生的威胁产妇及围生儿生命安全的并发症[1],常见的有重度休克、弥漫性出血、羊水栓塞、心脏骤停等,严重时会造成围产儿及孕产妇死亡[2],因此,必须加强临床救治。临床研究报道在原有产科救治基础上联合重症监护室救治,一方面能够降低孕产妇病死率,另一方面能够提升孕产妇生活质量[3]。本研究分析

  • 单位
    舟山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