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则是刑事诉讼法的灵魂,有关的国内外文献对于跨境取证问题少有研究,随着近代科技的发展,人与物的跨境流通日趋频繁,个人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来往、迁徙逐渐获得承认,这也使得刑事案件的跨境性提高。随着海峡两岸交流日益频繁,在司法实务上时常需要通过对岸取得证据。因此研究经由两岸刑事司法互助所取得的证据问题有利于提高证据取得和转换的可操作性,提升司法互助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