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力清单有着行政与法治两种不同的构建方式,并相应地存在着内部自律与法律规范两种不同的控权路径。当前通过行政手段构建的行政政策性权力清单采取的是内部自律性控权思路,该类权力清单存在推行思路错序、推行主体单一和推行方式不规范等问题。现阶段亟需在遵循基本法理和改革的应时性与立法的规范性相协调的原则下,采取法治手段通过三层级规范路径将权力清单由仅作为行政机关自律控权的政策性规范转变为具有规范控权功能的行政法律规范即由行政政策性向行政法律化转变,从行政系统内外两方面发挥权力清单作为行政法成文法源的法律规范控权效力的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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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