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难以接受与理解的法律知识,教师运用“柔化”教学策略,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成图像符号便于学生阅读,转化成具体的生活事件便于学生体验,转化成生活化的思维表达便于学生理解,从而突破因法律知识的抽象性、概念性、严谨性造成的儿童不容易理解、接受的教学困境,提升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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