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归属是其治理工作的重点问题。在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目前主要存在"业主共有说""政府所有说"和"开发商所有说"三种观点。经由学理解释、实践分析得出"业主共有说"难以立足;以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分标准对"政府所有说"和"开发商所有说"进行分类讨论有一定合理性,但也存在分类过于笼统,难以应对实践中复杂产权状况的局限性。为弥补上述缺陷,需构建一套"强行性规则先行、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坚持公平原则和公益性原则"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认定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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