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河南日前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民办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进修、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办校教师享受平等待遇。保障教师在公办校和民办校合理流动,工龄连续计算。《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校与公办校同样享受生均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政策。依法保障学生就学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