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分所有建筑物保险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共用部分因意外毁损灭失进行修缮和重建的重要法律制度。强化立法不仅有助于筹措区分所有建筑物修缮和重建的大量资金,实现灾后业主及时重建家园的美好愿望,还有助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及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体系的建构。要构建我国的区分所有建筑物保险法律制度,需借镜域外立法经验,检视我国现行《物权法》、《保险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的相关规定,全面透视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保险立法的必要性、现实基础与障碍,并结合现代物权法与保险法理论、保险实务经验,确立其立法进路,建构其充分补偿规则、共同保险条款规则及保险金赔付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