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制度的有效运行是在国家与社会二元犯罪治理模式下进行的。我国现行的社区矫正中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导致了社会矫正的效果不佳。当前,应当发挥政府的力量,积极宣传引导社会志愿者的介入或用政府购买的方式购买专业的社会服务,形成系统的社会力量参与、协调、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