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与不完全合约理论,从能力不对称的角度研究了公共工程建设方如何防范监理方和施工方的机会主义行为的问题。结果表明,监理方和施工方根据建设方的参建能力(监督能力和考核能力)采取行动和进行博弈,可能采取偷工减料或敲竹杠等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公共工程的质量和投资失控。为此,建设方必须进行一定的专用性投资,特别是专用性人力资产投资,才能具备合格的参建能力,从而有效地防范监理方和施工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或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