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法治进程中,党内法规受制于中国独特的政法体制,呈现出硬法与软法的双重特征。党内法规这种硬法与软法的双重属性,是对简单的“硬法”与“软法”二元划分的一种超越,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特色之一。基于党内法规制定的权力属性、约束力、内容等因素,党内法规具有硬法的属性;基于党内法规的创制主体、制定原则、制定标准等因素,党内法规具有软法的属性。党内法规表现出的软硬兼具的双重属性,构成了党内法规的内在运转逻辑。这种内在运转逻辑,不仅构成了我国国家治理的特色,而且塑造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体现出了党内法规更强的硬法属性,客观上也支持了党内法规向国家法转化。法律界必须回应法治中国的现实需要,对党内法规的属性加以客观分析,并从“软法”转化为“硬法”的视域,分析党内法规转化为国家法律的可能性及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