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一般社会领域相比较,教育领域中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在尊重的目的、尊重的内容、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上具有特殊性。合理的教育惩戒体现了普遍性尊重所要求的"积极的评价",有助于学生赢得获得性尊重中"积极的评价"。实践中,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要实现"对学生的尊重"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立"合法合理实施惩戒就是尊重学生"的观念;始终将促进学生的发展作为教育惩戒的目的;强化普遍性尊重的意识,规范教育惩戒行为;将惩戒与关爱相结合,促使学生赢得获得性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