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近日发布联合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公告明确,此次股票互联互通拟双向扩大标的范围,沪深股通的标的范围调整为:市值50亿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的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