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说服力是司法权威的重要构成要素,是在一定文化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权威形式。司法说服力源自当事人之间、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法官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文化沟通,理性沟通是司法说服力的文化渊源;论证说理的文化意识有益于形成司法说服力,价值判断的文化理念有利于提升司法说服力,修辞论证的文化风格有利于增强司法说服力,判决说理是司法说服力的文化支撑;司法说服力建立在文化共识、文化认同和文化信仰的基础之上,价值认同是司法说服力的文化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