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式现代化在总体上统领、规定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而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在根本上服务、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二者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有鉴于此,论及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时便不能拘泥于民族工作的单一视阈,抑或停留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单一维度,而应将其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宽广视野中,立足现代化之变以论其必然,着眼现代化之问以观其实然,聚焦现代化之规律以解其应然。由此可知,构建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实践指向不应限于“互嵌”本身,即不是简单地、抽象地追求互嵌程度的高低,而应当与中国式现代化“同心”“同向”“同频”“同行”,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多维的正向作用,这才是构建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真正的逻辑出发点和实践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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