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的黔西南地区,广大布依村寨曾以乡规民约作为村寨的主要管理方式。黔西南布依族清代乡规民约是研究黔西南民族历史与文化的珍贵文献。在这些乡规民约的制定上,体现出民族地区独有的特点。在清代前期,乡规民约主要由官府发布,突出震慑性;清代中期的乡规民约,存在由官府制定与民间公议制定两种情况,体现出民族融合中的矛盾性;到了清代晚期,乡规民约基本全由民间公议制定,具有浓厚的民间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