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0月25日,使用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被修改,其中引入了备受关注的第二十五条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后悔权制度的形成过程和发展轨迹,逐渐显示出后悔权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着存在大量问题。为了保障该制度的落实,应完善技术监管,赋予监管机构新职能;引入非现场消费仲裁前置程序;增加网络平台责任,实现以"网管网";进一步明确后悔权制度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