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深入落实水利“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海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实际,海委制订了《海河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办法》以水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监管关口前移、强化行政服务为出发点,以“提前介入、主动作为、服务为先、注重实效”为原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海河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承诺”日常监督工作的方法、流程、内容、时限要求等,为流域内新批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