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背景下,自治、德治、法治的融合正逐渐成为社会治理改革的主流新趋势。三治的融合有着深刻的科学内涵与各自明确的运行地位,它以严密、科学的内在逻辑为基础,在各个地区的城乡治理中既展现出无比的优越性,同时也在遭遇行政过度干预、群众自治意识弱、三治融合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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