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做到国法和天理人情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文以现实中父母杀死逆子的事件为样本,从传统角度分析民众的求情行为符合天理人情;从现代法治的角度来看则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阐明国法应统筹天理人情,情理应该融入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