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模式在规范农地流转过程、实现农地规模经营、监督农地用途和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模式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可靠、利益分配机制合理、风险保障机制有力和政府监管严格等特点。应当从加强农地信托的理论研究及立法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农地经营权流转价值评估机制、发挥政府在农地信托流转中的扶持作用、建立信托监察人制度、加强对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以及完善农户退出机制等方面完善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