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成高水平的国内统一市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市场具有二重规定性,它既是交换的场所、流通的空间存在形式,也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关系的总和。市场二重规定性的微观基础是商品的二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随商品实体从卖者到买者转移的总和体现市场的第一层规定性,称为场所市场;商品价值实现的总和也就是交换关系的总和,形成市场的第二层规定性,称为关系市场。市场的二重规定性理论是我国建设国内统一市场的理论基础,以市场二重规定性理论指导我国国内统一市场建设,在场所市场建设方面需要完善交通运输设施和物流仓储中心等物质条件;在关系市场建设方面需要消除不同生产者的地域身份限制,打破市场分割,建立全国范围内自由畅通的商品和货币交换关系。

  • 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