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江苏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力以赴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工作,确保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通知》要求,各地将就业不稳定、就业转失业、新产生就业意愿、零就业退捕渔民家庭、大龄困难人员、退捕前后收入落差大的退捕渔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纳入台账管理。依托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名制帮扶系统,“一人一策”开展针对性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