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城管发[2020]21号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涉及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及消纳处置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