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古代书法史著作的撰写体例受传统史书的影响,一般是以人物为中心,或为其作小传,或以辑录的形式,将他人评价罗列于书家之后。不过不管何种形式,基本都是史料的汇集,缺乏对书学发展之因果关系、规律、趋势的梳理。清代随着学术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讨论书学源流的专门著作,如阮元《南北书派论》、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等,促进了书法史研究向更深层次发展。民国时期是传统书法史著作的终结时期,也是集大成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