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亟需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制度

作者:刘翠霄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 44(06): 119-127.
DOI:10.13763/j.cnki.jhebnu.psse.2021.06.012

摘要

在我国,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残疾老人的数量庞大,公共服务已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且存在家政服务不规范、家庭小型化以及家庭功能弱化、失能老人家庭易陷入贫困等问题,为此国家制定并设立了有关社会护理保险制度的系列政策法规和试点。总结现有试点经验,可发现其主要问题如下:(1)社会护理保险制度过度依附于医疗保险制度;(2)缺乏详细的护理等级及给付标准;(3)能够提供护理服务的机构有限,专业化服务人才短缺;(4)多数地区医疗保险基金处于赤字边缘,没有富余的资金支持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制度。有鉴于此,我国当前可借鉴比较法上各国的正反经验,在已有社会保险覆盖外,再建立独立的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并完善其细节规定,筹集费用支持老龄社会的社会给付。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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