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以来, 随着我国围产医学和新生儿救治技术的飞速发展, 超早产儿救治存活率和预后均有很大改善。但许多超早产儿未能在设置有省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具备救治条件的医院出生, 进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比例较低。为提升我国超早产儿救治的水平, 本文就超早产儿救治的出生胎龄低限和分娩场所进行了讨论, 并提出了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