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高职院校发挥好自身的社会服务职能是其内涵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其发挥引领作用的具体体现。示范性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满足行业、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各类岗前、职后、转岗培训需求;二是满足区域或行业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需求;三是满足周边院校、中西部院校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