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许可承诺制日益得到广泛应用。就其性质而言,许可承诺制通过对传统许可程序的简化再造,降低了市场进入门槛与成本负担,市场申请主体只需作出承诺,便可拟定具备资质,而将风险防控的行政任务交由信用规制等事中事后监管工具来承担,许可承诺制与事中事后监管在这一行政过程中渐次形成"互动共演"的关系。除了程序再造这一属性变化之外,许可承诺制的规制创新集中表现为信用承诺元素与"助推型监管"这两个特征。需要警惕的是,许可承诺制较低的法治化要素带来了不确定风险,其在激发市场活力、兑现行政效率原则的同时,也与其他公法原则之间产生了价值冲突,需要妥善处理效率与安全、创新与合法性之间的关系。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