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女权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主张"将来必予女子以完全参政权";主张"天赋人权,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公,心同此理";主张"惟女子须急求法政,学知识,了解平等自由之真理",重视女子教育事业。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文化等条件的限制,民国时期女界所强烈要求的女子参政权、男女平权等问题并未得到完全解决,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孙中山的女权思想处于一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交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