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科学进步的认知解释,主张判定科学进步的规范性条件在于是否积累得到证成的知识,并认为这可以合乎前反思的、线性的关于科学进步的“直觉”,不会出现功能主义面临的“内部主义”困难:解决科学问题完全“内在于”某范式。然而,知识是否“得到证成”需要考察其证据在证据等级上的强弱。证据等级并非一成不变,而会由于实践的要求而发生重置。“证成”的这一特征,使得完全合乎前反思直觉的知识积累进步观难以成立。以精准医学中的证据等级重置为例开展案例分析阐述上述主张,进一步指出证据等级重置又并非断裂性的范式转换,引入“推理风格”理论,使之与基于“探究”的知识论相结合,是一种更好的刻画精准医学如何获取与更新知识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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