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6月13日,闫大旺向阆中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其在阆中市"君鸿·新城首座一期12号楼工程项目"做工时被拖欠工资3200元。经调查,投诉人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在该项目从事天花板打磨及修补工作,因迟迟未办理结算,便到外地务工,直到今年5月小包工头何某才与其办理结算。但办理完结算后并未拿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