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个术语都有其历史,唯基于世界眼光和历史考察重建语境以解读原著,才能厘清来龙去脉。后秦汉译佛经始解天竺“语法”,唐孔疏偶用“语法”(语助用法)。宋人称文章作法为“文法、句法”,金人的“句法、语法”或兼文章作法的句子、语助分析。十九世纪,西洋汉语文法学家对grammar的汉译有:言之法(1811)、言法(1814)、文语凡例(1823)、文法(1829)、话法(1857)、文学(1869)等;中国学者对grammar的汉译有:学语之法(1874)、文法(1878)、话规(1895)、葛朗玛/字式(1898)、文范(1908)等;日本学者则译“文法”(1877)、“语法”(1887),留日学者来裕恂(1906)等称“文法”,胡以鲁(1913/1923)等称“语法”。溯源顺流,公元前二世纪古希腊狄奥尼修斯开创多模块文法(语音+诗意解读+释词+词源+形态规则+诗歌评议),此后形成五模块、四模块传统。十九世纪中期美国Greene(1848)建立双模块语法(词法+句法)。简言之,指称多模块研究宜用“文法”;指称双模块研究宜用“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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