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是衡量一个国家生态系统是否稳定、可持续的重要指标,我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正在建设和完善中,自然资源保育制度尚存在许多不足。文中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日本)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研究,发现其通过规划、管理、立法等政策调整,将自然保护地立法与相关林业立法相互协调,同时重视公众参与、引入特许经营以及界外管理等措施能够对森林资源生态保育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并对构建我国森林资源生态保育制度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