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收入准则中对特定模式下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主要是以企业是合同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角度进行界定。准则修订带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了影响。本文从实务案例出发,对实务中的具体核算方法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实务提供一定的参考。

  • 单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