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处于日益加深的不确定性中。在经济、社会、技术等信息具有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进行公共决策,才能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根据决策所需的信息条件,不确定性下公共决策中存在一种“功能—依据”二维框架。根据决策功能为干预实质结果或规范价值和程序、决策依据为规则或自由裁量权,公共决策可以分为理性研判型、渐进调适型、民主协商型和政治决断型四种机制。政治家、行政官员、技术专家和公众等决策参与主体因其信息优势差异,应当采取不同的参与方式和问责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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