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文体在唐代成体时期就呈现了实用与文学并存的态势。唐人在制作案判之时,也对判体做了多种文学功能的开拓,而且充分认识到了判对展现人物性格的作用,自觉将该文体与其他文学文体交融。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后代判体与文学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