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法治进程的加快,诉讼激增、民众价值诉求多元化等问题也随之浮出了水面,产生了许多新型的矛盾纠纷。在司法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司法ADR程序作为一种灵活于诉讼,高效于我国现行调解制度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大有裨益。在明确司法ADR程序相关概念、我国现行调解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我国调解程序重塑的可行性等基础之上,可以从立法模式和具体构建程序、内容等方面,运用司法ADR程序重塑我国现有的法院调解制度,使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发挥更大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