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党厅字〔2022〕23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6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提振消费信心,形成促消费合力,大力提升传统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持续扩大人流、提升物流,促进资金流循环,推动消费扩容提质,结合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消费政策措施和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