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一时期关于电影的“短视频”都可被视作早期“吸引力电影”的余绪。胶片时期的“预告片”,吸引观众在没有看到影片主体内容时就为其消费,完成了对影片“吸引力”抓取的早期实践。DVD转存时代的所附赠的“短视频”,辅助电影产生“长尾效应”,并成就了转存媒介形态区别于院线的不可替代性。而互联网时代的用户则开始将电影作为“素材”创作自己的“短视频”,实现内容的分众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