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行为性质的司法认定,存在着以电信网络诈骗共犯论处和单独定罪处罚的差异。认定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行为与电信网络诈骗构成共同犯罪,关联犯罪行为人参与的时间点应为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实行终了前;关联犯罪行为人应概括认识到他人实施的行为大致符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特征,在程度上需达到盖然性以上的程度。我国刑法中的“事前通谋”,只需帮助者事前向犯罪实施者表达将会实施相关行为即可构成,可分为“共谋型事前通谋”和“狭义型事前通谋”,域外刑法中的“共谋”可归入“共谋型事前通谋”范围;关涉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行为的事前通谋基本为“狭义型事前通谋”,多以从犯进行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