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大陆公关学界将公关对象的总体称为"公众",而本文作者认为称为"受众"(或"对象")更为合适。"公众"一词在汉语中是高度活跃的普通用语,通过改变其所指的方式转为专业术语会带来交流困惑,所以理应检视之、修改之。当然,时间是最终的裁判,经不住时间检验的临时性术语或将在语码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来自任何势力的人为干预都得以遵守语言演化规律为前提。